第18章 又一个 (第1/2页)
李淼运使轻功,追在穿夜行衣那人后边。
他白天听酒肆那几个帮佣描述的情况,心中就已经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儿。
这世界上是没有鬼神的。
要是死得惨、死的恨就能变成鬼,锦衣卫诏狱早就成了阴曹地府了。
他在锦衣卫当差这么多年,只见得狱卒渐渐发福、动刑拷问的人步步高升,也没见谁死在鬼的手里。
这天底下,唯一能做到这事儿的,就只有苗疆的蛊虫。
巫蛊之术,由来已久,早在战国时期就已被记载在册,后来更是频繁出现在权力斗争中,被历代皇帝视为心腹大患。
毕竟,精兵强将能挡住刀剑,却防不住诅咒和猛毒。
这东西被历朝历代清缴了多次,《续资治通鉴》就有记载:宋太祖乾德二年,“徙永州诸县民之畜蛊者三百二十六家,于县之僻处,不得复齿于乡”。现在已经很少在中原出现,只在苗疆少数寨子里还有传承。
大朔疆域上要是出现这玩意儿,只要被奏报上去,不出半月就会有锦衣卫上门。
没想到在这齐鲁地界,还能遇见一只。
一般蓄养蛊虫的人,也知道自己不能见光,都是暗中买些牲畜,用畜生的血肉饲养。
人为万物之灵,用人来活祭蛊虫当然效果更好。但毕竟人命关天,要是有人报官,层层奏报上去,难免招来杀身之祸。
这也是李淼对王海说“保不齐是谁养在这的,结果横死在外边,没来的及取走”的原因。
几天之内,老护院、仵作、大师一连三条人命,加上一堆牲畜,闹得整个平山卫人尽皆知,简直是肆无忌惮。
而且这样接连进食血肉,确实会让蛊虫迅速成长,但也会激发它的凶性,让养蛊人难以控制。
要是有主的蛊虫做出这种事,只能说明那人活腻了。不是想被凶性大发的蛊虫生吞活剥,就是馋锦衣卫诏狱里的刑具了。
他以前见过一次养蛊人,那人按照苗疆的说法,也是个“大巫”。
小四正是他从那人手里救出来的。
那时他一掌把那个大巫连同身上的蛊虫震死,本打算就此交差,无意扫过屋内,却发现了一个隐蔽的暗室。
他进了暗室,就见到里面并排放了十几个大缸,每个缸上盖了盖子,盖子上留有一个空洞,从那空洞上探出了十几个孩童的脑袋。
有些孩童已经死了,尸身干枯、眼窝深陷,头颅歪倒在盖子上,七窍中爬出各种虫子。
有些孩童还活着,但双眼无神,口鼻中流出涎液,已经被折磨的失去神智,成了一具会呼吸的尸体。
只有一个小女孩,见到亮光,勉强张开干涸的嘴唇,喊了一声。
“救……救……我……”
这小女孩就是小四。
后来,李淼查阅从大巫住处搜出的笔记,才知道他是在用孩童,炼“人蛊”。
炼蛊之法很多,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将毒虫豢养在密闭的容器中,不给吃食,让其自相残杀,最终活下来的就是蛊虫。
而在修行巫术的人概念里,人是万物之灵,蛊是天地真精,用人祭炼蛊虫效果最好,所以那大巫另辟蹊径:要是把人炼成蛊,那岂不是天下最厉害的蛊虫?
只能说,那大巫虽然没有人性,但确实在巫蛊之道上是个能够开宗立派的人物。
他那个疯狂的想法成功了。
小四,就是他唯一成功炼成的“人蛊”。
只不过他没能看到,就被李淼一掌震死,死的这么痛快,倒是便宜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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