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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章 前夕

第三百三十章 前夕 (第2/2页)
  
  这嫂子,不错!
  
  至少能听他们废话,那就是个不错的人。
  
  梁永春和马金瑞是晚上来的,因为他们是开车过来的,晚上赶到酒店,六个人一醉方休!
  
  马金瑞就像那种电视上的斯文败类。
  
  人很白,也很帅,一脸温和的笑容,但让人看一眼就觉得这家伙一定非常腹黑,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,他不仅不腹黑,还非常的老实,只能说都被这张脸给害了,主要是这货还为了衬托自己的气质,专程搞了一副金丝眼镜戴着。
  
  纯纯斯文败类。
  
  既然是结婚,伴郎服自然没可能让他们自己去弄,苏木开了自己的小金库,隔日就带着他们去买了一身,一人一身,让闫松源一阵不自在,毕竟这货一直都是穿那种二次元的廉价短袖,黄莺不止一次吐槽过这件事情,但都没能改掉他这个毛病,再说这也不能算是什么毛病,只能说,人嘛,总有自己喜欢的。
  
  有些人喜欢住大房子,有些人喜欢自己的狗窝,有些人喜欢滑雪,有些人就喜欢在家玩游戏。
  
  这是爱好。
  
  挑选伴郎服的时候,梁荷她们也来了,宋莹莹也跟着过来了,当然也少不了王元珊,她现在很喜欢跟着她们玩,每天打扫宠物店,然后下班回家,她现在其实算是义工来着。
  
  因为,现在还没工资。
  
  正式加入猫咖之后,才会有工资的。
  
  不过她并不在乎,每天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呼呼呼的走,也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。
  
  梁荷是伴娘。
  
  因为有人说,伴娘必须得是未婚的,徐佳莹的未婚朋友太少,梁荷和黄莺都可以,其实她完全可以叫其她人,但并不想麻烦别人,就只让她们来当伴娘了。
  
  这也挺好不是吗?
  
  梁荷看着梁永春,在看看苏木,心中浮出了一丝暖意。
  
  真好。
  
  终于算正式结婚了呢。
  
  王元珊坐在一旁看着,她惊奇地发现,也许梁荷也是喜欢苏木的,而梁荷的哥哥又是他的兄弟,那他们为什么会没在一起呢?
  
  她自己寻思着。
  
  这瓜,自己吃才比较有意思。
  
  梁永春他们尝试着伴郎服,梁荷去试伴娘服,黄莺并没有来,因为她现在应该还在当社畜,换岗之后,工作压力剧增,不过收入也暴增了不少。
  
  痛,并快乐着。
  
  一个月只有三千工资的你,不一定会喜欢工作,那假如把工资换成十万呢,或者二十万,三十万……
  
  也许,你就会喜欢工作了。
  
  由此看来,很多人并非不喜欢工作,只是因为收入和付出的劳动不成正比。
  
  不过黄莺也不是没跟徐佳莹吐槽过,但并没有什么用,因为徐佳莹现在要忙结婚的事情,当然没办法分担工作,再说她是老板来着,哪儿有老板给员工分担工作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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